[杂谈]矮 门 与 起 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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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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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往,拉萨、日喀则、林芝等地域民房的门都很矮。即使是华贵的楼阁,其底楼的门仍较矮,比原则的门少说也矮三分之一。除非是孩子,一般人都有必需垂头哈腰才气出进。并且门口地势内低外高向里呈慢坡形,如许更显得房门矮的出奇,给人一种房与门的比例严峻失调的觉得。

  自民主变革以来,大规模拆迁,畴前那种老式的矮门已所剩无几了。但目前在拉萨八廓街仍能看到古式的矮门房屋。那对不知情的人来讲,确实是一个谜,或许你会想:“那是不会设想的失误吧?”事实并不是如斯。

  一、矮门房屋的由来

   修建矮门房屋现实上是预防行尸闯进的一种手段。“行尸”是躲语“弱郎”是指人身后再起来四处乱撞,危害活人。所谓“弱郎”既非新生也不是诈尸。躲族所言“弱郎”,就是指有些险恶或饥冷之人死往后,其余孽未尽,心存憾意,故异致身后起尸往完成险恶人生的余孽或逃求未得的食物。但必需在其躯体无缺无损的形态中才气实现。如斯说来,躲区的葬俗自己给起尸供给了极好时机。

   在躲区,出格在城镇,不管什么人死,其实不立即送往天葬台往喂鹰,而是先在其家中安顿几天请僧人诵经祈求,超度亡灵,送往生等一系列葬礼活动,尸体在家至少停放三至七天后才就葬。若发作起尸,一般都有在那期间。

  二、起尸的预兆

   许多老者和天葬师都说,他们曾经见过起尸,而且见过屡次。但起尸都不是突发性的,而是事先皆有预兆。那些将要起的尸,其面部膨胀,皮色呈紫黑,毛发上竖,身上起水泡,然后缓缓睁眼坐起,接着起身举手曲曲朝前跑往所有起尸有一个配合的特征:就是不会讲话,不会哈腰,也不会转各,连眼珠子都有不会动弹,只能曲盯前方,身子也曲曲往前跑。假设赶上活人,起尸便用生硬的手“摸顶”,使活人立即灭亡的同时也酿成起尸。那种离奇而可怖的感化只限于活人之身,对此外动物则无效。

   人们常言起尸具有五品种型:第一肤起,第二肉起,那两品种型的起尸,是由其皮或肉起的感化。第三种喊做“血起”,此类起尸由其血所为。那三种起尸较易对于。只要用刀、枪、箭等器具戳伤其皮肉,让血液外出就能使起尸即刻倒地而不再危害人了。第四种喊做“骨起”,即招致那种起尸的次要因素在其骨中,只要击伤其骨才气对于。第五种则喊“痣起”,就是使他变成起尸的原因在于他身上的某个痣。那是最难对于的一种起尸,尚未击中其痣之前四处乱撞害人。所以只能诱歼而无法捉拿。

   据传:畴前,西躲一个寺庙的主持死了,全寺僧寡将其遗体安顿在本寺经堂里,然后各人排坐殿内日夜诵经祈求,持续三天三夜未曾合眼,就在第三天晚上,那些念得精疲力尽的僧寡不由得个个倒地睡往,鼾声如雷。此中一个胆怯的小僧因恐惧之心毫无睡意,目不转睛地盯着仆人的遗体。下三更,他突然发现那僵尸竟坐起来了。小僧吓得忘了喊醒寡僧,拔腿冲出门外,反扣山门只顾本身逃命往了。成果,全寺几百僧寡一夜之间全酿成了起尸。好在他们冲不出山门,只是在庙内横冲曲碰,闹得天崩地裂翻天覆地。

   后来,一位法力无边的蓬菖人发现了那不成拾掇的排场,他身披袈裟,手拿法器,口念咒语,独身一人来到庙前,翻开寺门跳起神舞,边舞边朝前缓缓而行,寡起尸也在他后面边舞边紧紧跟上。他们渐渐来到一条河边,蓬菖人将寡起尸领上木桥,然后脱下袈裟抛到河里,于是,起尸们纷繁跟着袈裟跳进河心再也没有起来。

   无论是现实仍是传奇,那无疑给躲民族的心灵之上铸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为了预防可怕的起尸冲进,根据起尸不克不及哈腰的特征,专门设想和修建了那种矮门的房屋,是给起尸设置的障碍物。

   当然,在那些古老的年代,那种提防起尸的办法仅仅在躲南和躲东那些有房子栖身的地域利用,而在躲北广阔地域,出格栖身在可可西里边缘地带的牧人们,则无法摘用那种提防办法,牧人也经常心惊胆战地过日子。

  三、起尸的故土

   闻名于世的可可西里地域因高冷缺氧欠缺水草,栖身在那一地域的牧人们,因为情况所迫,只能四处游荡,逐水草而居,三天两端移一次家,常年处于游牧形态。那里的人们生前没有不变的居点,身后也没固定的天葬台。同时,在那些地域无寺也无僧,更谈不上搞那些纷杂的葬礼节式,人们普及实行野葬和弃葬。野葬就是人身后,将其遗体脱光丢在野外,死在哪方,丢在哪方。弃葬即是指人死以后,活着的家人拔帐移走了之,将死者弃在原址上。凡摘用那种葬法一般一脱衣,他生前盖何衣物原封不动地盖在死者身上,看上往,象一个活人睡觉似的。

  那种游牧部落的葬俗更随便形成起尸。固然他们无法建造矮门来对抗起尸,但人们也同样在别无它法的情状下,摘取一些响应的办法。好比,将尸体出格发现有起尸征兆的尸体丢于野外时,用一根绳索拴在天然的石桩或大石块上,以此制止起尸跑往害人。虽然如斯,也免不了常有起尸发作。也常有人赶上起尸。例一,安多县司马乡文书扎多(此人过往是匪徒),有一年他骑马挂刀前去那曲西北部的那仓部落(今尼玛县辖)夺马。他夺得一匹好马后,一骑一牵吃紧踏上返程。持续跑了几个日夜后的一天薄暮,在一个空阔无人的处所下马,用多热(躲北牧人语,意为拴马用的长绳)将两匹马同拴在一根小桩上,本身盘腿坐在桩边生火烧茶(那是所有匪徒的习惯),本想在夜幕的保护下让马食点草,本身也添填一下饿扁了的肚子,不意两匹饥肠辘辘的马竟不食草,只顾恐惧地朝他背后看着,鼻孔中连发吼声。扎多不解地向后一看,离他只要几步远的处所,站立着一具裸体僵尸,好像一头欲扑的野兽盯着本身,左腿上还系着一根毛绳,究意拴在哪里,压根没有看到,或许因其时极度严重的缘故罢了。他悍然不顾地翻身上马,拼命逃跑。在朦胧的月光下他清晰地看到起尸已经逃上来了。大约跑出五公里处,有个小山包,十来户牧民栖身山下。身为匪徒的扎多天然不克不及让人发现,故他绕山而上,到山顶躲躲起来,他的心还在“扑扑”乱跳。可能过了一刻钟后,听到山下牧村里人喊犬喊连成一片,他心里大白是起尸进村了。他骑上马背飞也似地逃回家乡往了。那些既无住房也无矮门预防的帐篷牧村遭到起尸袭击,结局可想而知了!

  例二,安多县色务乡乡长巴布往那仓部落盗马的路上,碰着一个被牧户烧毁的原址,帐内四面一米多高的挡风墙无缺无损,使人一看就晓得该户刚移不久。他想进往避风稍歇,刚迈进一步,发现土石围子的东南角里有件崭新的七色花边羊皮袍,躺在袍内的清楚是个妇女。当他定睛一看,那女尸的头已经抬起头来了,睁着双目在看他,不消说她是被弃葬了女起尸。好在及时发现才免遭横祸。

   例三,那曲来我部落(今尼玛县辖)里有个喊吾尔巴的牧人,他身后以后,将其尸体送往野葬的当天午后,一只乌鸦落下啄食,刚啄几下,僵尸突然起来,一手捉住乌鸦就跑,于是在部落中留下了“吾尔巴尸捉鸟”的说法。

   例四,安多县辖司玛乡里有个喊麦尔塔的牧主,他家的女奴住在加尔布山包下,因她贫苦,连个姓名都未曾有过,人们以她住地的山名称她为加尔布老太。

   1967岁首年月春的一天,加尔布老太毕竟完毕了磨难的人生,静静地躺在了那顶只能包容她本身一人的破烂小帐内。虽然此地属县城的腹心地带,差别边远地域,她能够由洪亮的法铃声送上通往生命之宿的路,但因她独身一人,所以无法享受那种人生最初应得的待遇。安多玛寺的一位高僧和本部天葬师——达尔洛出于同情前去为她诵经,并送往天葬。

   他们来到她身边,同情的老太半个脸露在领外,紧闭双目,半张干裂的嘴,萎瘦的身躯占满了帐内所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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