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造日报报导,海南省文昌市原副市长符涛生近日被海南省一中院一审以受贿功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惩罚金人民币70万元。他声称,“开发商们个个腰缠万贯,个个是款爷。那些工程是我帮他们拿到的,他们发家食肉时,本身跟着饮些汤也在情理之中……”
“开发商食肉,我跟着饮汤”早有先声,在四川南充官场至今有一个“传说”:已经落马的南充原副市长邹平,曾公开声称“书记食肉,我们饮口汤”。那或许阐明,秉承“食肉饮汤”论的其实不只是个别官员。
“开发商食肉,我跟着饮汤”,本色上是预设了官员与开发商是一个利益配合体,他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饮汤”的所指,其实恰是指贪腐官员收受的贿金。
一般的政商关系历来都不该该是“食肉饮汤”的关系,而应该楚河汉界,泾渭清楚。官员在规则之内为开发商供给拿地审批等办事,是其职责所系,回报便是其工资与各类福利奖金;开发商凭实力通过一般的招投标法式拿到某个工程,也契合规则,不需要往感激谁。
只要当官员的权与开发商的钱勾结在一路,才会呈现“开发商食肉,官员饮汤”的现象。那是一种扭曲的政商关系。在那种政商关系下,官员有“饮汤”的时候,就有“挨打”的时候,符涛生的落马,只是“食肉饮汤”论的应然成果。
所谓“为官发家,应当两道”,既想当官,又想“饮汤”,长此以往,只能招致“伸手必被捉”的后果。“食肉饮汤”论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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