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杂谈]拿什么挽救你,我的爱人——来自一位痴情女子的无助呐喊

2天前 (11-30 16:31)阅读2回复0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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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挽救你,我的爱人——来自一位痴情女子的无助呐喊

   假设不是切身履历,也许我至今都只相信那些因莫须有的功名被冤进狱的情节只会呈现在故事之中,仍会傻傻的相信差人是勇士的代言、法官是正义的使者。而那两年多的磨练,让我那个07年结业的大学生实在看透了许多看似美妙的表象。

   我喊侯叶青,山东女孩,是一名2007年结业于郑州一所高校的本科大学生,假设那年7月15日我的男伴侣—李志伟没有被公安人员强行带走,如今的我也许已是一位幸福的新娘,和大部门80后一样过着简单而美妙的生活。然而生活中没有假设,我们也没有如斯幸运……

   我的男伴侣喊李志伟,原就职于广东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0月份调至郑州分公司任客服中心主任,那时我们就已了解,他在任职期间不断恪忠职守,并屡次被公司总部评为“优良标兵”。然而2005年7月海信公司接收科龙后,一切都起头悄悄发作改变,海信公司逐渐对原科龙公司步队停止全国范畴的整合,跟着海信公司进驻,海信公司员工与原科龙公司员工的矛盾渐渐激化。我男伴侣的部属办事总管辛知锋(原海信公司广州分公司办事总监,整合后被告退,后借用关系调至郑州任办事总管)为了能代替我男伴侣的职位,更是处处逆来顺受,并伙同原海信公司的任国龙、邹晶波等人炮造虚假的检举素材、编造功名,诬蔑我男伴侣李志伟,说其授意下设办事商华XX及韩XX伪造维修单据,骗取公司维修费用,之后于2007年6月以广东科龙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报案。

   2007年7月15日,华XX、韩XX及我男伴侣李志伟别离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事拘留,7月15日至8月6日持续突审,科龙公司拜托人邹晶波更是亲身参与审讯(据说公司向有关部分供给了三十万元的经费,并操纵关系获得金水区政法委某工做人员的特办批条),用尽一切手段威胁迷惑华XX和韩XX,强迫其指控我男伴侣授意其伪造单据并收受行贿;之后邹晶波又恫吓我男伴侣李志伟认可所谓的“事实”,不然就让公安人员重重拷打他并加重判刑。若不是其时我的男伴侣刚刚做过手术,私刑逼供的工作也许会一并呈现在他的身上。我男伴侣从未参与造假,天然不会就此让步,将子虚乌有说成实在存在,因而,自始至末他都未曾认可所谓的“事实”。

   侦查阶段,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敷,查察院曾两次退回填补查询拜访,但是办案人员不断拿不出有关我男伴侣的任何证据,于是与查察院协商以从犯名义告状我男伴侣李志伟。近8个月的侦查就此完毕,2008年3月6日,查察院以合同诈骗功对三人提起公诉。

   2008年3月2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华XX、韩XX当庭承认侦查阶段对我男伴侣的指控,并当庭指证在场的公司拜托人邹晶波为幕后指使者,此人只言未发,之后的数次开庭再也没有呈现过。华XX当庭称之所以在侦查阶段供述对我男伴侣的倒霉内容,是因为公安机关的讯问人员和在场的邹晶波告诉他“只要你把责任推给李志伟,你就能够出来了”。韩XX也认可“公安审讯时,厂方人员在场,并告诉我把责任推给李志伟,就没事了”。尔后的六次开庭,二人均认可我男伴侣李志伟没有授意他们合同诈骗,更未有任何所谓的“分赃”。

   因为案件冗杂,2008年5月6日,金水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情状亦是如斯。我们本相信法令能还我男伴侣一个清白,也相信法官已领会此案的个中情状,但是颠末四个多月的审讯,等来的却是六年有期徒刑!2008年7月23日,主审法官送达判决书时要我男伴侣不再上诉,不然扬言上诉也会发还重审并且将判的更重。关于一个清白之人,怎甜心承受那六年牢狱之灾!我们不平判决,遂于2008年7月31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个月的期待之后,2008年10月3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敷”,发还重审。重审期间三次开庭、三次延期,均未填补到任何相关证据,案件又一次挈延至2009年7月13日,重审时间达九个月之久。然而漫长期待来的成果再一次令人悲伤欲绝!法官在明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敷的情状下,却以不敢判无功为由,只对我男伴侣在原断定刑期上减了一年,即五年有期徒刑。在领取判决书时,主审法官名言相告:你们上诉往吧!

   悲伤难受之余,我们唯有再次上诉以期看洗刷冤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09年11月10日开庭审理此案,开庭情状一如之前六次一样清晰明白,照旧没有我男伴侣立功的任何证据,公诉方没有一份素材供给,而且没有任何的辩白。之后我们便静等中级法院的公允判决,我们相信中级法院应该不会像金水法院个别法官那样一次次不负责任的胡乱判决。然而比及2010年元旦事后,照旧没有收到任何通知,1月5日我便打德律风到法院询问,主审法官说案子已发还重审,檀卷素材早已移送至金水区法院,但我方律师却至今未曾接到裁定书,当我问及为何不予通知时,法官说“那你通知你们律师过来领裁定书”,我无言以对。自此次上诉到裁定,又过了半年时间,况且“两高一部”有明文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颠末审理,关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敷的案件,只能一次裁定撤销原判、发还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讯……关于查证以后,仍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敷的案件,要依法做出证据不敷、指控的立功不克不及成立的无功判决,不得挈延未定,迟迟不判”。

   金水区法院一次次枉法判决,中级法院一次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敷”为由发还重审,落进那种诉讼怪圈,让本就委屈的我们愈加有磨难言!欲哭无泪!

   时至今日,此案的证据仍是只要别的两人(华XX、韩XX)在侦查阶段曾说过我男伴侣有授意的供述,且供述矛盾百出,之后的两次一审、两次二审共七次开庭审理期间,华XX、韩XX均指出那是在公安机关的诱供下做出的违心供述(原告律师参与审讯本已涉嫌违法取证),我男伴侣李志伟历来没有授意他们做假单,并且我男伴侣从公安侦查阶段到如今一次供词都没有,也就是说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亦没有任何供词的情状下,一次次枉法判决。而关于华XX、韩XX的涉嫌金额由起头的几百万到如今的几十万,均是根据的科龙公司出钱操纵复印件所做的判定。

   自2007年7月至今,案件颠末了三次填补侦查、七次开庭审理、五次申请延期,一次次轻率判决、一次次发还重审,两年半煎熬的日日夜夜,让无辜的我们一步一步觉得法令公允性的渐行渐远,法不正民又何以安?!

   现案件发还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两个多月时间,照旧没有任何动静,案子就是如许又一次被弃捐、被挈延,我不奢看新出台的《人民法院工做人员处分条例》对他们有多大影响,只期看能早日还李志伟一个清白之身,早日感触感染到法令的公允性!

   若是我的男伴侣李志伟实的参与诈骗,我们不敢奢看为法外之人、甜愿承受惩罚;可是关于一个实其实在无辜的人,若何能承担起如许的不白之冤?!两年半以来,我的男伴侣李志伟不断被错误羁押于郑州市第一把守所,我们也只要在开庭的时候渐渐见上一面,没有言语,只要眼神的鼓舞!多苦多灾我都未曾恐惧,我怕的是我的爱人从此背负本不属于他的委屈功名!

   小女子也自知身单力薄,寄期看于收集好意人士的彼此传达,就此引起郑州市相关部分指导的重视,及早完毕那起超期羁押的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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