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功证明”能证无功?“有功证明”能证有功?  

7天前 (11-30 16:46)阅读1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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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功证明”能证无功?“有功证明”能证有功?

  固然你有立功笔录,但假设你确实是个“冤主”;确实是个司法机关对你处置不公;确实你是遭受公权利的抨击,那么,我代表社会正义高声地对你说:你是无功的!

  固然你没有立功笔录,但假设你背地里干了违法立功的工作;假设老苍生对你有过证据切当的违法立功事实的赞扬举报;假设你拥有的财产和本身的工资收进明显不合错误等,那么,我代表社会正义高声地对你说:你是有功的!

  60岁以上的人都履历过一段长长的荒谬岁月或曰极左年代,阿谁时候,时髦的是“唯成分论”和极其严厉的“政审轨制”,那两个玩意儿不知害苦了几人。一些人因为“成分”问题无法过“政审”关,于是工做没有了,待遇没有了,许多该有的权益没有了,许多该有的时机没有了,甚至成为找对象的无形障碍。“文革”中那种荒谬做法被发扬到了极致,有的报酬保饭碗、保“清白”、保人身平安,竟然违心地声明“去除父子关系”、“去除母子关系” 、“去除兄弟关系”等等,以“划清边界”。现在,时代的车轮已经驶进21世纪,但极左年代的阴魂不散,某些荒谬做法仍然有市场,做某些工做、上某种岗位、获取某种资格等等要供给所谓的“无立功笔录”,即是其一。好比:选聘人民陪审员,需要供给“无功证明”;办出国护照,要供给“无功证明”;参与广交会,要供给“无功证明”;获取记者证、律师证等资格证以至孩子进学也要供给“无功证明”!

  我想提的一个问题是:“无功证明”就能证明无功么?“有功证明”就能证明有功么?

  一个早就明摆着的事实是“无官不贪”、“无官不腐”!官场上有职有权的人谁经得起查询拜访?已经落马的官员固然从绝对数看起来足以让人震动,但也只是冰山一角!此外不说,当下哪个抽烟的官员不是抽60一包以上的高档、极品烟?仅靠工资能抽得起那种烟吗?被反贪的在贪,反贪的也多半在贪;被查处的人有贪腐行为,查处贪腐行为的人也有贪腐行为;被审讯的人涉嫌立功,审讯的人也在涉嫌立功。换句话说,在位的没被查处的国度或政府工做人员,就纷歧定没有贪腐行为,此中有的人可能比在监房里服刑的人或曾经被判过刑的人,其贪腐行为更为严峻,就说十八大以后落网的那些高官吧,他们在被查处前谁有“立功笔录”呢?而没有立功笔录的他们其实早就在立功,只是犯了功而没有被查处被判刑,从而也就没有立功笔录让其占了廉价罢了!

  由官场延展放大至整个社会,则能够下那么一个结论:能供给“无功证明”的人未必就能证明其无功;供给了“有功证明”的人未必就能证明其有功!

  中国冤假错案知几?网上有个题为《震动:中国冤假错案排名榜》的帖子,还有个“中国冤假错案网”,那阐明在现实生活中,冤假错案其实太多,仅仅像念斌案、聂树斌案、张氏叔侄案如许的十分典型的严重有意杀人冤案,网上就能够搜索出数百起之多,至于被判有期徒刑、拘役、管束的冤假错案,则更是多得难以计数!也就是说,许多案件的当事人不应挠捕的挠捕了;不应关押的关押了;不应判刑的判刑了。不消说,所有冤假错案的主儿,虽然其档案里有“立功笔录”,但现实上他们并没有立功,也就不该该有“立功笔录”。2007年,媒体上有篇题为《我国冤假错案数量下降 10年4万余人无功释放》,至如今被无功释放的人数应该远不行4万余了,而没有获得平反平反的冤假错案的人数,又何行4万余甚至又何行40万余?何况天天全国各地都有许多其新的冤假错案产生!冤假错案的主儿并不是不情愿平反平反,而是我们的司法机关炮造一路冤假错案随便,而平反一个冤假错案很难,无数“冤主”也就只好认命,背个不应有的“污点”不断到老曲至“走”进坟墓!既然他们是被冤枉判刑、被冤枉坐牢, 就阐明他们的“有功证明” 其实不能证明他们有功。

  另一方面,每一路冤假错案的产生,都意味着酿造冤假错案的相关官员、相关办案人员涉嫌立功。那个事理很简单:你让没有立功的人成了立功分子,你本身就已经涉嫌立功!许多案子的青红皁白、有功无功,应该倒置过来!

  寡所周知,办情面案、关系案、金钱案、利益案和抨击案、政绩案,是招致大量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某些办案人员在“关系”的感化下、在金钱的“奖赏”下、在利益的驱动下,一方面将没有立功的人弄成有功,一方面纵容、偏护和包庇实正涉嫌立功的人。如湖南岳阳云溪公循分局的副局长张卫国及民警彭其琳等人,为了搞掂一个发帖举报岳阳市云溪区水利水电建筑安拆工程公司司理廖卫洪的做者,竟然以做者涉嫌离间立功将其予以挠捕,在做者被关押期间,彭其琳等人向做者家属声称其立功严峻,“可能要判处十多年徒刑”(秦火火涉嫌离间、觅衅惹事和收集谣言三项功名,也只判3年,彭其琳竟说做者要判十多年,安的什么心?),吓得做者家属不能不通过“掮客”大把丢钱为其丈夫“减灾”“消灾”,15万多元的银行卡就如许被清零了!在本案中,办案人员现实上是变相欺诈!至于张卫国等人能否在廖卫洪哪里领“赏金”以及事实领了几“赏金”,恐怕就只要他本身晓得了!一个案子两边有“赏”,在处置时就得有“身手”了:对发帖的做者先做恶人将其挠捕,然后假惺惺地声称帮其将案子做“小”做“轻”,却压根儿不往查询拜访被举报人廖卫洪的问题,办案人员由此涉嫌犯欺诈功和偏护功。按理说,本案被举报者廖卫洪及其网帖做者案的办案人员都该留有“立功笔录”,只不外没人追查他们的立功行为罢了!事实上,许多涉嫌立功者的亲友戚友都通过找关系、走“水路”甚至间接送钱送物搞掂了司法部分,招致办案单元该挠捕的不挠捕;公诉机关该告状的不告状;审讯机关该判刑的不判刑。此时,司法部分的相关人员已经涉嫌渎职立功、受贿立功和偏护立功!

  有人将炮造冤假错案比做是一种流水线形式的操做——侦查机关处于冲击立功的前端,公诉机关和审讯机关处于流水线的末端,三者之间的关系好像 “做饭、端饭与食饭”。凡是情状是,侦查机关“做什么饭”,公诉机关就“端什么饭”,审讯机关也就“食什么饭”,大都时候也是“做饭的说了算”。那就是当前司法陈旧迂腐、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屡见不鲜、惊心动魄的原因所在,也是困扰司法机关公允执法的顽疾,所有法令、律例、政策在那一“司法潜规则”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冤假错案源源不竭地从流水线上造造出来!

  假设有人说我有立功笔录,我不会承认,但我会义正词严地说:我历来没有立功!我的立功笔录,是公权利对我施行冲击抨击的成果,实正立功的是挠捕我的人、告状我的人、审讯我的人!你若必然要说我立功,我能够在稠人广众之下和你停止争论,看看我到底有没有功?看看谁在实正立功?事实上,我不单无功,并且有功——为苍生说话、为冤民维权、为正义呐喊,为公允唤号,我得到的应该是鼓舞、撑持、和奖赏,而不该该是挠捕、告状和审讯!

  工作就会是如许:在司法陈旧迂腐问题没有得到彻底处理的情状下;在司法公允没有获得实在包管的情状下;在冤假错案屡见不鲜的情状下;在因言获功没有得到根绝的情状下,那纸“无功证明”或“有功证明”的证明效劳就要大打折扣。动辄要人供给“无功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对人格的污辱,是将一小我当做设想立功嫌疑人的荒唐做法!在全球响彻着现代文明之歌的21世纪的今天,我们有权唤吸蓝全国清新自在的空气,有权回绝一切有损人格威严的成规陋习。末端,本博主振臂唤吁:将极左年代留下的霉烂余孽扫进汗青的垃圾堆吧!将粘附着极左年代霉烂余孽的“无功证明”扔进臭水沟吧!令人恶心的“无立功笔录证明”能够休矣!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1301377873@电话.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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