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江闲谈】外星人被电死了,宇宙实理怎么办?

4天前 (11-30 18:19)阅读1回复0
大清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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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山东老乡不晓得怎么了,连续不断地干出雷人雷事。继孙临平少将衬着出“宇宙实理论”,李殿任中将又发现“微博已成为极端及反体系体例言论的集散地”,与此同时,李中将的滨州同亲本家李某又遭遇了外星人,并亲身干掉了一个,并且还收躲了外星人尸体。

  今天,李家爷们儿的两大“发现”,同时呈现在媒体上,李中将的言论大方昂扬、刀刀见肉;李某的故事也图文并茂,有声有色。问题是,李某的外星人照片,会不会又是“正龙拍虎”的晋级版?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宇宙大了,什么“实理”可能都有!不论是因为利益,仍是因为纯无聊,荒唐事老是不免的。“正龙拍虎”无论如何晋级,都不希罕。希罕的是本地政府、警方等“有关部分”的不做为!

  那个李某,早就将他的故事告诉了警方,俗称“报警”,而且恐惧外星人抨击,有逃求庇护之意。据说“北京、滨州的一些专家曾到他家中来查看(外星人尸体),并让他保密。”“滨州公安局滨城分局告诉记者,三个月前,确实接到过李某的报警,其时值班民警曾查看过。今天,也就是6月8日,李某第二次报警称电死外星人。民警颠末认实查看后,对此事的实在度持保留定见。警方表达,会对此停止进一步伐查。”

  在那里,警方和专家发作了希罕的角色转换,专家不是强力机关,只要判定外星人尸体实假的义务,而没有要求当事人保密的权利;而差人不是学者,没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学术自在”,所谓“对此事的实在度持保留定见”,从何而来呀?人家是来“报案”的,你只能立即表白立场,立即摘取动作,没有“保留定见”的权利!

  外星人尸体,是实仍是假!“有关部分”必需立即有明白的立场!不存在“保密”和“保留定见”的抉择!那是公权利部分和公职人员的职责!公开本相,你们责无旁贷!不然,就是不做为,就是玩忽职守!所谓“停止进一步伐查”,不是陆续查询拜访外星人尸体的实伪,而只能是进一步伐查李某的欺诈行为!

  假设说“正龙拍虎”事务中,从省林业厅到周正龙本人,都是利欲熏心而合伙造假,那么,在李某电死外星人事务中,看不出利欲差遣!那么有关专家和有关部分的不做为,就象一群不做为的傻逼!出格不克不及理解!

  公开本相,你们责无旁贷!你们都是共产党指导下的公权利部分,你们的崇奉,乃是宇宙之实理,应该有面向全宇宙坦荡无私的襟怀吧?应该有明辨长短、对峙实理的才能和勇气吧?为什么如斯不做为?如斯荒唐搞笑?(刘明江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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