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法院的法官姚春媛,在审理(2019)吉0702民初4133号案件中,明白审查出案件中存在刑事立功,本应该遵照法令“先刑后民”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行审理,将立功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查察机关,期待刑事法式末结后再恢复审理。而姚春媛法官对几个被告赐与了刑事立功掩藏,有意违犯法令法式不把案件转移到公安部分,枉法的做了民事调和,为犯有刑事责任的三个被告承担了庇护伞角色。
姚春媛身为共产党员、人民法院的法官连最根本的《刑法》第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功,和《刑法》399条《徇私枉法功;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功;施行判决、裁定渎职功;施行判决、裁定滥用权柄功;枉法仲裁功》法令法条都不晓得吗?连法官都敢执法犯法,是法院出了问题?仍是整个司法系统出了问题?
举报人因屡次到本地人民法院、中院、公安局、查察院、第三第七政法委教诲组、国度网上举报平台举报姚春媛法官的违法违纪事实,却都被踢皮球推来推往置之不理。不举报还好,4月份举报到第三教诲整顿督导组还被跑风漏气了,不单举报案件没查,反到接到了姚春媛的德律风恫吓。姚春媛在本地已经成立了安稳的防告系统,到哪个部分举报都不管。举报2年就连本地法院纪检监察部分的门都没进往,必需德律风预约,而德律风你拨N次方都没有人接。各类、各类推诿。。。特此收集唤吁国度主管部分,看赐与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姚春媛为立功分子承当庇护伞的行为赐与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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