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高义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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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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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筹措。

  茜纱令郎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多少!

  是幻是实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那首诗仅见于《红楼梦》庚辰本,属第二十一回回前诗,诗的前后有话说: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但凡书题者不成(那里可能缺“不以”二字)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石(可能是“名”字之讹)矣!”做诗的“客”既能写出“深知拟书底里”的警拔诗句,当是曹雪芹的亲朋。所谓“失其姓氏”,可能是“讳其姓氏”的遁词。晓得那人是谁吗?

  清乾隆间新昌吕抚著有《纲鉴二十四史通俗演义》,蔡东藩将之补充到清末并易名《中华全史演义》,后又从中受启发,以此书为概要,撰写卷帙浩繁的《中国历朝通俗演义》。

  1915年秋起头著《清史通俗演义》,从1916年至1926年的十年间,蔡东藩写成《历朝通俗演义》。

  全书记述了从公元前221年到公元1920年间发作的严重汗青事务和重要汗青人物。史料上,蔡先生遵照“以野史为经,务求切当,以轶闻为纬,不尚虚诬”的原则,在体裁上凸起“义以载事,即以道情”的特征,而且自写注释,自写批注,自写评述。《红楼梦》庚辰本所载“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筹措。”说的恰是此人!

  以后,先生又陆续著成前汉(附秦)、后汉、两晋(附十六国)、南北朝、唐、五代、宋、元、明、民国史各朝通俗演义,再加上一部《西太后演义》及《历朝史演义》,总共撰写了13部计730余万字的通俗史巨著。其内容逾越时间之长、人物之寡、篇造之巨,堪称汗青演义之最。被人誉为“一代史家,千秋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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