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此理,招行是那么“黑”----丢车后提早还车贷照样收全数利钱
往年8月订的本田CRV车,贷款10万,用招行信誉卡贷的,一年利钱共5000。
国庆前一天拿到的新车,11.10车子在厦门丢了,总的用车时间最多一个半月。与车有关的证件都随车丢了,那时我们才晓得丢一个证件保险就得扣车价的千分之五,算了下,好几千了,加上车辆购买税保险费等手续费,缺失好几万了。超等郁闷中!那时车贷11.28应还第一个月。
报警两个月后敬茶开出了丢车证明。按说就能够赔了,可是招行贷款时抵押了两本有关车的证件(忘了是灵活车的什么证了)。得先把那证件拿到,再往保险理赔,否则保险就得扣千分之十了。
然后和招行打交道,告知丢车,要拿那两个证件需要怎么办,招行说要提早还清车贷,贷款利钱5000一分很多。并说那是她们银行的规定,可是那规定她们有告知我们了吗?
岂有此理。然后德律风95555,至今未给回复,年前至今,每次老是说那两周给回复。
以致于车子丢了快四个月了,保险还没理赔,银行车贷照样要还,车子又不知在何方了。
敬告各人,车贷也有陷阱,小心银行如斯诈骗!
“不要把鸡蛋放统一个篮子里”,车的发票和相关证件都不要放车里,太不平安了!
本田CRV是很随便被盗的,别相信厦门的治安(我们就是太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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