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的。。。
各游览社及旅客: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5]99号文、阿坝州物价局阿价费[2005]7号文、阿州价费函[2005]15号文件精神。文件原文为:对需要第二天再次进沟游览的旅客,可凭第一天本人所购门票和旅游看光车票再次进沟游览。
为了准确辨别做到第二天再次进沟游览者为第一天购票本人,现票务处对此条目做如下阐明:
1、 需要第二天再次进沟游览的客人,请务必在第一天上午购票时,同时申请打点,并由我方摄影,凭打印有本人照片的门票免费游览一次,过期停办。
2、 对屡次持续进沟的旅客,根据购置一天门票和车票,可第二天免费游览的优惠,持续在第三天进沟者须购置门票和车票,第四天可再次免费游览一天,屡次进沟依次类推,打点要求按第一条施行。
3、 对已经摄影打点了第二天免费游览的旅客,在第二天没进沟游览者,视为主动舍弃免费二次进沟游览的时机,第三天再来将从头购票。
4、 对游览完毕出沟后才申请第二天再次进沟的不予确认打点。
5、 对让渡、转卖二次免费票的,除充公票据外,将追查相关者其法令责任。
九寨沟治理局票务处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记得以前好象是要收费的,特来考证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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