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那三纲。君、父、夫表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表现了天的“阴”面;阳永久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久处于从命、猥贱的地位。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是处置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根本法例,治国者应该赐与足够的重视。对峙五常之道,就能庇护社会的不变和人际关系的协调。从宋代墨熹起头,“三纲”“五常”联用。那是为封建集权造次序办事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