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此外处所答复过那个问题了,我间接找来贴出来:
圈外人插足问题与其说是个法令问题,不如说是个社会道德问题。法令调整和庇护的是婚姻关系而不是爱情关系。圈外人的呈现是以获得一方恋爱为目标的,因而不克不及由法令调整。当然婚姻法里规定了夫妻间彼此负有忠贞的义务,为的就是连结婚姻的不变,但是违背了那项义务,仅仅是在离婚诉讼中断定能否有过错,而没有什么强逼性的办法。
假设是以毁坏婚姻为目标,则构成了重婚功,但也有前提就是圈外人也有婚姻关系。
所以说法令并非全能的,仍是要求两边心平气和的协商。
拜见
你假设不议论夫妻之间的工作,那就没有什么功不功的了。你小我的豪情不克不及代表整个国度。你应该起首搞清晰什么是立功。
刑法上好象没有你枚举的那些功名。
只要重婚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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