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次的诉讼“周济”没有处理
郑州法院的“先行判决”之错
-----陕西一家开发商在郑州法院的“血泪”遭遇
现实施工人间接告状开发商索要工程款,开发商在欠款范畴内了债,本不是多么冗杂的案子,却被郑州法院生生“煎熬”了7年。施工人告状开发商,开发商为弄清欠款情状,申请承包人参诉再一般不外的事,而郑州法院非要“造造”一个承包人涉嫌立功不克不及参诉的怪事,并为此还立异了一个对在卷所有原被告提交的涉及承包人的证据“暂”不确认,对现实施工人撤场后开发商的工程付款“暂”不在本次案件中处置的决定。一个“暂”字,总算在郑州的建立工程行业开局了一个喊“先行判决”先例。
现实施工人的一场“智者游戏”,郑州法院的一纸裁定书又否认了承包人涉嫌立功的事实,那下可好,“先行判决”所判和认定事实错了。但使开发商不可思议的是,郑州法院为了庇护生效判决的所谓“既判力”就是不情愿纠错。
无法的开发商只得就原判决中“暂”未处置的工程付款另诉“周济”,而郑州法院考虑到撑持诉请,一定“对冲”原已“先行判决”的既判力,痛快不分“清红二白”来了一个,开发商另诉目标本色能否定原生效判决而一驳了事,并还在判决书上对开发商提起并正在审理的另一路“同类”诉讼搞了一个“于情于理,不该撑持”的指令。
在此陕西开发商试问郑州法院,是谁给你们的权力初创了那么一个不三不四的“先行判决”?哪个法令给了你能够容许在判决书上“警告”正在审理的一个同类案件“于情于理,不该撑持”的“未审先判”的指令。七年来,陕西开发商的十一次的诉讼“周济”,没有处理郑州法院的一个暂而做出的“先行判决”之痛,,陕西开发商的七年“血泪煎熬”并缺失近两万万元,该又有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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