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而封路已经4个月了,写信给市长信箱,推诿责任,我不称心。那我只能写信到全国信访办看 。
之前的回答如下:
关于封路的事我之前写给市长信箱的事我已经得到回答:来信人: 您好!就您反映道路封锁一事,市长公开德律风办公室交办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核处,经征创公司、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处事处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根本情状 您反映,道路封锁问题。 二、查询拜访情状 征创公司、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处事处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停止了现场查询拜访核实,情状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封路区域位于黄桷坪小湾片区旧房改建房屋征收项目(一期)中部门需拆除房屋旁。根据相关政策,对拆除施工现场应停止封锁式治理,为保障周边居民和过往行人的平安,摘用围挡封锁,以免无关人员进进拆除现场形成损伤。感激您的撑持和理解! 三、处置成果 居民可从电力三村47栋旁道路通向李家沱大桥北桥头。 征创公司、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处事处已将上述打点情状向您反应。感激您对我市工做的关心撑持。若有疑问,请与征创公司、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处事处进一步沟通。联络德律风:征创公司68069499,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处事处88529285。
我不满的原因如下:
1、那边有一条存在至少20年(假设算上我记事起的变迁,那条路时间更长)。间接全数封锁,而不是封的时候留个半米一米的巷子,那完满是有关上层漠视底层利益的表示。详细就是你能够把你征的楼房四面围起,但你图你自已省工省事省素材间接全数封锁。
2、那条路已经封了4个月了。人的忍耐水平是有一个限度的。
3、现场问拆迁的工人和包领班,说是政府封的说是房管所封的。问市长信箱,说是拆迁公司是什么征创公司封的。我不管了,假设再不称心,我要写信到全国信访办等等,而且视情状我本身脱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