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人民病院:庸医之害甚于无医!
宫腔取节育环,一个连乡镇小病院、社区小门诊都能做的不克不及再小的微创手术,竟然因庸医玩忽职守,形成手术医疗器械刀钩断裂遗留在体内,致患者短短的14天内连做5次取环手术3次刮宫手术,饱受摧残之苦,历经人世炼狱,金属残留物至今仍然存在体内,给当事人形成极大的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此事,就发作在医术差劲、庸医害人的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病院(牡丹区北关病院),一个三级乙等正规官方综合病院!过后院方不担任、不调和,推诿扯皮,推诿责任,把患者生命安康视之如草芥弃之如敝履!今天我以一名人民教师的名义复原一下我的噩梦就诊履历:
工作颠末:
2021年2月17日到北关病院就诊,下战书1:20摆布我用手机付出挂号费和B超费总共150元,后进妇产科手术室取环。
第一次,失败,痛苦悲伤难忍。
第二次,再取,手术中被痛醒。听当事医生说:钩子断来,环也没取出来!后让我歇息一会等2个小时再说。在猛烈的痛苦悲伤中煎熬2个小时,钩子仍然没有排出,当事医生领着我往门诊手术室。
第三次,来了两个妇科老医生应该是专家,再次上手术台,陆续痛苦悲伤难忍,环毕竟被取出。接着在肉体内找金属钩子。为了共同医生我强忍痛苦悲伤满身是汗,手术医生也在出汗(闻声她让旁边护士给擦汗),最末也没有取出。医生见我大汗淋漓、满身寒战不行就停行工做。此过程给我刮宫了,在手术台躺了很久。整整一个下战书4个多小时,此时医生们陆续下班,最初阿谁妇科专家安抚我说:“安心吧,我们必然会把钩子取出来的。”后当事医生又让我做了一次B超钩子仍在,便开了点消炎药让五天后再来。此次手术和第二次B超充公费。
第四次,2月22日定时来到病院,当事医生再一次带我来到B超室,在B超下扩宫取钩子,觉得有三、四个专家都在场,加上医护人员满满一屋子人。几个医生在B超下轮流操做,再次刮宫,再次痛不欲生。其时按医生的要求是憋着尿的,时间一长我实得受不了了,撑不住了,太难受了。一个医生让我间接尿在床上,可我无法做到!整整一个多小时,似醒似死,人也瘫了。最初几个医生结论:钩子找不到,已经没办法了。让我往济南省立病院。
第二天家人即刻便带我往了济南省立病院,通过查抄会诊,省立病院专家告知:只妙手术,别无他法。本人曾经因剖腹产和子宫肌瘤做过两次手术,只要有一丝法也不克不及再剖腹了。
回来后,当事医生领会情状后通过中间人,让我再往北关病院往做宫腔镜。我说我不再相信北关病院了,更不敢相信你们的手艺了,一进北关病院门腿就寒战,实是怕死了。可是中间人再三打德律风,只好在家属的伴同下又来到了病院。
第五次,3月2日,妇产科主任亲身招待了我们,说目标就是再做个宫腔镜看看,假设能看到就取看不到就不取。无法之下第五次上了手术台。在进手术前我吩咐家属:假设大出血或者其他求助紧急,必然要送济南,必然要救我,我要活命,不克不及把命搭在那里!又在手术室近1个小时,最末仍是以失败了结。医生第三次给我做了刮宫术,流了好多血。
半年多来,创巨痛深,噩梦惊袭!在上个月例行体检中,北关病院体检中心陈述单竟然没有查出宫腔内金属残留物,第二天在市立病院进一步查抄得到确认,仍然与省立病院的陈述数据相一致。那就是做为一个三级乙等综合病院医疗程度!救死扶伤、医德崇高在北关病院是个极大的挖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回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假设患者在停止医治傍边遭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补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其时的医疗程度响应的诊疗义务,形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做为一名教师,传道授业解惑是我的职业,肩负着传递文化常识的责任,应该遭到应有的尊重!
做为一名公民,在法造系统健全的今天,本身权益理应遭到保障,彰显法治公允!
因而期看有关医疗主管部分和医疗机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给我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阐明,观点律还我一个小学教师的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