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是金朝派的奸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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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凉皮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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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桧是从敌国带 着妻室、家属及奴仆一干人等颠末千里之远才逃回宋境的,如斯全身 而退,莫非那此中没有什么蹊跷?出格比照秦桧在看待金人立场上的 前后改变,出格他回回南宋之后的一系列令“仇者快,亲者痛”的举 动,都不克不及不使人思疑他的邪恶存心。更有诸多古史籍中撑持了后人 的那种料想,好比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八《建炎四年冬 十月辛未》注文中提及,墨胜非《闲居录》云:“秦桧随敌北往,为大 帅(完颜)挞懒任用,至是与其家俱得回。

  桧,王氏婿也。王仲山有 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铢解其行,然全家往返,婢仆无故。人知其非 逃回也。”又有《宋人轶事汇编》卷一五注引《脚气集》云:“金诸大 臣会于柳林,议遣秦桧回国,言彼得志,我事可济。至计果得行,废 杀诸将,而南北之势定。金亦德之,誓书有‘不随便相’语。

  桧亦发 宇文虚中事以报之。”以上诸书便是目前人们认定秦桧是金人有意放回南宋的“奸细”、 “间谍”如此的次要根据。但是,也有人就此提出反对定见说,那些都 证据不敷。好比就《建炎四年冬十月辛未》条注文而言,有人指出那 均属揣测之词,而据赵牲之《遗史》云:“秦桧初以不颐立张邦昌,遭 尼玛拘执北往,并其妻王氏同业,随行者有小奴砚童、小脾兴儿、御 史台街司翁顺罢了。

  至金国,见金小主文烈帝,高其不附立异姓之节, 以赐其弟挞懒为任用。任用者,执事也。挞懒亦高其节,甚相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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