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6年,马尔丕哥传授运用其时新创造的显微镜,发现指纹的纹线都是从手指顶端 的圆环和螺旋线中引出来的,他的论文标题问题 是《指纹纹线放大若干倍》。1823年,德国普 克尼传授指出:手指最末端指骨上的纹线,多 样性和区别性十分凸起。他造定了一些标 准,把纹线划分为九个类别。
1858年,英国驻印度的行政长官威廉• 赫胥尔,要求居民在契约上既要签字又要按 指纹,那是第一次由官方规定在很大范畴内
运用指纹。1877年,赫胥尔提出了一份陈述, 要求将指印做为判定识别犯人的东西。他的 陈述没有得到批准,但赫胥尔却在本身管辖
的省份鼎力妥帖了那一办法。
1889年,英国科学杂志《天然》颁发了福 尔茨医生的论文《识别立功的第一步》。文章 提出,只要在立功现场上发现、提取有关指
纹,就可以发现立功分子,虽然功犯可能会通 过其他手段敌手指停止掩饰,但指纹仍然是 稳定的。
那一理论为理论部分所承受,成为现代 指纹科学中最早提出的理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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