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下办法之一断定角逐的胜败:1、KO胜(击昏敌手):选手把敌手用合理手艺击倒而且使其暂时失往意识,场上评判员应该立即末行角逐并判那名选手获胜。2、TKO胜(优势成功):两边选手实力相差悬殊,一方选手在敌手持续进攻时失往对抗才能,而且场上评判员断定假设角逐陆续停止占优势选手将会有被击昏的求助紧急,评判员应该末行角逐并判实力强的选手获胜。
3、敌手认输:选手用语言表达认输或弃权,或者选手用肢体(手或脚)持续拍击垫子或敌手身体三次以上表达认输或弃权,场上评判员应该末行角逐并判那名选手的敌手获胜。4、医生末行角逐:在无犯规的情状下,选手因受伤并经现场医生诊断不适宜陆续停止角逐,则可判那名受伤选手输掉了本场角逐。
5、敌手弃权:选手场边的助手向场内扔自毛巾以示认输或者弃权,在此情状下场上评判员应该末行角逐并判那名选手的敌手获胜。假设场上评判员没有看到,场外裁判员能够末行角逐。6、取缔角逐资格:假设选手因为第四条所列的犯规行为而被取缔角逐资格,则应判他的敌手获得角逐的成功。
7、角逐无效:当呈现以下情状时将视为"角逐无效"情状,该场角逐功效无效。 两边选手因犯规行为均被取缔角逐资格。 裁判员、医护人员或者角逐组委会因为不测事务而末行角逐。 第一回合发作不测事务使一方选手或者两边选手不克不及陆续角逐。8、当角逐完毕时未分胜败,则由台下裁判根据运发动在角逐中判主动进攻者为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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