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尼德兰是荷兰在北美洲大陆独一的一块殖民地,包罗哈得孙河(今纽约)四周 地域还有后来占据的特拉华河谷地带(位于新泽西和特拉华)。1610年摆布,荷兰探 险家起首在该地域定居。1624年,新尼德兰聚居地由荷兰西印度公司正式成立。1626 年,荷兰殖民地官员彼得•米努伊特(Peter Minuit,1580—1638)代表公司以价值约24 美圆的粉饰品从美洲印第安人手里正式购置曼哈顿岛。
殖民地首府建在新阿姆斯特 丹(今纽约)。荷兰人不断占有那片殖民地,曲到1664年,在英国国王(詹姆士二世, 1633—1701)的兄弟——约克公爵指导下,英国将荷兰征服。自此,新尼德兰将在美洲 占据的地盘朋分后,英国获得那片国土。在英国掌握下,该区被划分为两片殖民地: 新泽西和纽约。
殖民地期间,荷兰还得到西印度群岛中的阿鲁巴岛、博内尔岛和库拉索岛(称为 荷属安德列斯群岛),由北美洲大陆的新尼德兰零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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