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特殊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殊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状,熟悉其的发作、开展和成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功的事实和情节。只要做到熟悉案情根底上,才气连系法理和法令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能否为被告人做无功辩解,假设决定为被告人做无功辩解,那么就要进一步阐发若何其做无功辩解。
熟悉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认真查阅檀卷,会见被告人外,还要特殊强调律师要认实停止查询拜访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功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判定结论等有利的证据。但律师尽量不要亲身查询拜访,更好是申请法院或查察院调取,如许有利于降低执业风险。
2、无功证据要足够
证据足够,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功供给足够的证据。
无功辩解不随便,只要证据足够了,辩解才有保障,才气从底子上否认了检控方告状的事实和理由,使辩解律师的无功定见被法官摘纳。因而,除了在辩解词中明白指出被告无功的定见、写明无功的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供给确实足够的无功证据,连系有关法令、律例或司法阐明停止论证和阐明。
特殊是在法庭争论阶段,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利用已经搜集的证据停止有力辩驳。
3、要慎重决策
律师决定为被告人做无功辩解应特殊慎重。之所以如许,因为为被告人做无功辩解往往要冒比力大的风险,无功辩解案件往往比力复杂,事实和证据往往千头万绪,很难一时就看清。
一般情状下无功辩解的胜利率极低,所以慎重决定确有需要。假设冒然决定为被告做无功辩解,反而会拔苗助长,不单达不到目标,反而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大大都无功辩解案件中被告人被诉有功,是因为查察人员掌握了比力充沛的证据,那些证据既充沛又不容易驳斥,所以律师不克不及轻率向被告人做无功辩解的许诺。
为了慎重起见,有时应当与其他律师停止筹议;需要时,还能够通过律师事务所指导,集体开会,配合商定能否为被告人做无功辩解。
4、重视沟通躲避风险
重视沟通要求律师决定为被告做无功辩解时还要重视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查察机关沟通。因为我法律王法公法律轨制尚不健全,律师的权力还没有足够的保障。
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经常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骚乱,以至会因为某些工做瑕疵被有关机关挠痛处,严峻时还会遭受牢狱之灾。因而,律师在停止无功辩解时要重视庇护本身,要懂得同上述机关沟通,以消弭误会,制止没必要要的费事,进一步庇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假设被告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比力严峻的立功,只是在证据上有所欠缺,那时不宜做无功辩解,能够考虑“辩诉交易”做功轻辩,那时我国现实法造情况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