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功辩解是指被告人和其辩解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做无功的辩白,成果只要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撑持,被告人被判决有功;一个是辩解看点被法院摘纳,被告人被判决无功。无功辩解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停止辩解的过程中必需遵守的原则。
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殊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状,熟悉其的发作、开展和成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功的事实和情节。
2、无功证据,功辩解不随便,只要证据足够了,辩解才有保障,才气从底子上否认了检控方告状的事实和理由,使辩解律师的无功定见被法官摘纳。
3、慎重决策,律师决定为被告人做无功辩解应特殊慎重。
4、躲避风险,重视沟通要求律师决定为被告做无功辩解时还要重视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查察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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