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理解和崇奉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争论的焦点,二者的关系差别,也就构成了差别的哲学阵营。在那个问题上,教父哲学家们和经院哲学家们都认为神学髙于哲学,哲学要为神学办事。然而第一个明白提出那一标语并为之停止论证的是最伟大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
为什么说哲学是神学的梅香呢?在托马斯看来,那是因为:第一,神学在题材上高于哲学。哲学只研究人的理性所能涉及的工具,而神学可以研究超越理性的登峰造极的存在。第二,神学在确定性上高于哲学。哲学确实定性来源于人的理性的天性之光,不免犯各类错误;而神学确实定性来源于天主的光照,是决不会犯错误的。
第三,神学的目标明显高于哲学的目标。哲学的目标再高也不外是朝向国度政治;而神学的目标则是逃求永久的幸福。因而哲学以神学为最初目标。第四,神学在地位上也高于哲学。哲学依靠于神学,以神学为最末目标;而神学却独立于哲学之外,间接来源于天主的启迪。因而,神学能够凭仗哲学来发扬,但不长短要它不成,而只是借它来把本身的义理讲得更清晰些。
总之,托马斯主张,固然哲学和神学都能够存在,理性和崇奉也能够并存,但是神学是髙于哲学的,哲学是神学的梅香;崇奉是髙于理性的,理性是崇奉的填补。托马斯说:“神学不是把其他科学做为它的上级长官而依靠,而是把它们看成它的下级和仆众来利用,好像次要科学利用从属科学、政治学利用军事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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