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出格是在少数民族地域,普遍存在“收继婚”的 风俗,好比说,哥哥死了,兄弟能够(有时候是必需)娶寡嫂为妻, 但是说父亲死了,儿子能够娶母亲为妻就不完全准确了。《史记.匈奴传记》如许记载匈奴的收继婚:“父死,妻其后 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本来,儿子能娶的,是亡父的后妻或 者妾,并非本身的亲生母亲。并且有资格娶父妾的,也不是所 有的儿子,只能是拥有继续权的嫡子。好比西汉的王昭君,因为 和亲被嫁给匈奴单于唤韩邪,在唤韩邪身后按例应当嫁给他的 长子,昭君上书成帝,要求回国,成帝令其遵从匈奴的风俗,昭君只好下嫁,就是一个典型的收继婚的例子。收继婚也是蒙古的婚姻轨制。跟着蒙古进主中原,收继婚 在汉族地域(次要是北方)也不足为奇,但是同时也有蒙古族的 女性受汉文化的浸染而回绝那一风俗,表现出文化交换和合成 的复杂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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