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01年十月,封墨常洵为福王,藩国洛阳。因为郑贵妃恳求,屡次改期,迟迟不 赴藩国。阁臣叶向高封还手敕,太后亦下谕,才确定于公元1614年(万历四十二年)三月就国洛阳。赐田2万顷。因常洵生母受墨翊钧(神宗)溺爱,享有特殊待遇。其婚费高达30万,修建洛阳王府 宅第费28万,已10倍于常造,又设官店于崇文门外以供福王府享用。公元1613年,又请庄田4万顷,廷臣屡谏,才减至2万顷。河南腴土不敷其数,被以山东、湖广田,后因湖广 田不敷,才减1000顷。除此之外,还赐与获州梁税及四川盐井榷茶银及淮盐1300引,在 洛阳设店销售。从此改河南民食淮盐,河东盐引不可,边饷由此日绌。墨翊钧虽不睬政, 可是福王一日数请,却“朝上,夕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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