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豪情分裂的夫妻两边分手的较好的体例,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固然是协议体例分手,但协议过程中两边都要权衡利弊、因而往往也是两边斗智斗勇的过程,离婚协议就是那个过程的成果。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两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优良根底。
反之,可能会婚固然离了,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两边带来费事。
协议离婚的前提前提是“两边自愿”,且对离婚的意愿及对子女和财富问题已有恰当处置。因而离婚协议书中不只需要明白表白两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要明白两边对孩子若何抚育,财富若何朋分等。
详细来讲,需包罗如下内容:
1)两边的根本情状,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两边成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两边当事人附和离婚的意思表达;3)子女抚育,即离婚后孩子抚育权的回属以及抚育费的承担与给付体例;4)子女探视权的规定;5)配合财富和配合债务的处置,包罗动产、不动产、现金、有价证券、股分等的朋分和夫妻配合债务的分管等。
6)其他事宜,如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搀扶帮助或者其他两边认为有需要在协议书上明白的内容。
理论中经常碰着的是,贫乏法令常识的一方(往往是女方),不清晰本身在法令上有哪些权力,不晓得若何庇护本身,同时因为离婚时往往因为太悲伤、太难受而情感颠簸较大,在协议离婚时经常豪情用事,以致激动之下或者带着情感,做出不睬智的决定,从而形成过后逃悔的情状。
因而,为更好地庇护本身的合法权益,为制止离婚后逃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定见在达成离婚协议前先向有关专业人士征询,或者请律师代表本身与对方协商,或者请律师居中调处,在两边发作争议时请律师论述有关法令规定,再由两边提出本身的定见,然后在律师的搀扶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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