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后嗣,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据说今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乡。董狐秉笔挺书的事迹,实开我国史学曲笔传统的先河。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剥削民财,摧残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做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屡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摧残。
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法,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传闻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干是返回晋都,陆续执政。
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白,说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功。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在流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隔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而“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那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其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差别,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施行治国的法令条则。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详细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使命,现实就是具有批驳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其时记事的“书法”依礼法定,礼的核心在于庇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功。
对此,孔子大加颂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那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期间,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往了它的严肃,对峙那一原则,并不是都能遭到颂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
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抒的 “弑君”之功,成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曲笔,天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而,孔子颂扬他,后人褒美他,恰是表扬其对峙原则的刚曲精神。那种精神已为后世耿直史官持之以恒地继续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崇高的道德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