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具有必然的法令效劳,但要遭到严厉的限造。起首,婚约不克不及被强逼现实履行。根据我国《宪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自在是绝对的,学理上也认为其具有不成舍弃性。因而,任何一方不克不及以婚约为由强迫对方成婚。其次,婚约具有必然的法令上的约束力,违背婚约一方,必需补偿对方因相信婚约而形成的缺失。但前述缺失一般仅仅指物量缺失,诸如“青春缺失费”之类的精神补偿一般难获法院撑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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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具有必然的法令效劳,但要遭到严厉的限造。起首,婚约不克不及被强逼现实履行。根据我国《宪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自在是绝对的,学理上也认为其具有不成舍弃性。因而,任何一方不克不及以婚约为由强迫对方成婚。其次,婚约具有必然的法令上的约束力,违背婚约一方,必需补偿对方因相信婚约而形成的缺失。但前述缺失一般仅仅指物量缺失,诸如“青春缺失费”之类的精神补偿一般难获法院撑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