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名称应当契合国度有关规定。市场主体只能利用一个名称,并经工商部分核准注销。投资人抉择名称时,应当重视下列事项:
1。名称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或文字:
(l)外国国度(地域)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2)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寡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队伍番号;
(3)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有损于国度、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文字;
(5)可能对公家形成哄骗或曲解的内容或文字;
(6)其他法令、行政律例规定制止的。
2。为降低重名的几率,定见抉择3或4个以上汉字做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3。名称有效期为自名称核准之日起6个月,请存眷届满日期,可在届满日期前向名称核准机关申请一次名称延期。
4。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只能延期一次,如延期后再次届满仍未登,您应从头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5。因名称预先核准阶段不合错误投资人资格和企业拟定住所停止审查。而是在设立注销阶段审查其能否契合要求,因而请申请人认实阅读本提醒下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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