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办法如下 :
1、由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打点。
2、年满75周岁以上(即1939年6月30日前出生)或因病动作未便的人员,可由其亲属带本人身份证和离退休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病历等病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间接到区社保局养老赋闲保险股或各镇(街)社保处事处打点。
3、由单元治理的机关、事业单元退休人员由单元打点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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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办法如下 :
1、由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打点。
2、年满75周岁以上(即1939年6月30日前出生)或因病动作未便的人员,可由其亲属带本人身份证和离退休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病历等病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间接到区社保局养老赋闲保险股或各镇(街)社保处事处打点。
3、由单元治理的机关、事业单元退休人员由单元打点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