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养父婚姻的流行具有普遍的社会原因。第一,穷人家里生女儿无力供养,就把她给别人长大,成了无肉子家的儿媳。安徽乌什县那种情况非常多,所以嘉庆间改“县志”,穷人“女学生包养人,长则做养护者的婆媳”。其次,结了婚,彩礼重,婚礼浪费大,嫁人居多,而这样的风俗无力抗拒。儿童养父风俗可以大大减少这样的个数,男方不需要包养给年夫再礼,比正式成婚仪式大的娶亲容易得多,不要花几毛钱,休闲也不要失去嫁妆,因为帕加西如无忧,同治间修的江西“新城县志”,如果说当地儿童养父流行,“农户不如九六礼,多多少少包养子”。婚庆风俗,成为儿童养父风俗形成的一个原因。第三,清代社会也有公婆或丈夫病重早娶的习俗,这种做法高呼“忠喜”,约定病人好转,那又是东西方部呈现的一个原因。像上表中提到的李妍希妻汪,13岁时“为姑妈坚强,以牙还牙,过年夫”。让小女人和小女人无情地坚不可摧,东西方府风俗是许多富家,出击是婆娘的凌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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