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久想到离婚是有可能的,可以办一些离婚手续。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体例,消除婚姻关系,说出夫妻间权力和义务的法令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户政确实分裂,和谐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豪情确实分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律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如下:
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都必须到婚姻注销机构申请离婚。婚姻注销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富问题有适当处分,颁发离婚证书。
第三十二条男女方要求离婚的,可以中止相关部分的调解或者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停止调解,如果户政已经分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配头人与他人同居的;
(二)进行家庭暴力、 *** 或放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人习屡不改的;
(四)户政反面分居满2年,
(五)导致夫妻豪情分裂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头要求离婚,应当接受军人的孵化,但军人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临关后一年内或者中行怀孕后六个月内,男子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由某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需要受理男子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在婚姻注销机关停止复婚注销。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失。
离婚后,子女无论父或母间接抚育,仍是父母双方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导也有权力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作性争论未能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对子女的权益和双方作出详细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应当由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导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费用的几笔和期限的长短双方商定,如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关子女生活费和惩教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影响在子女有需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给当初名额的合理要求。
第38条离婚后不间接抚养子女的财富或母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询权力的体例、时间由当事人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父或母探子,子女身心舒适,倒霉者,人民法院依法行探之权,中行之事,应恢复消失后探询的权力。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协助性财富按双方协议处分,如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财富的详细情况,给予子女和女方权益关怀的原则判决。
父或妻在家庭地基承包运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庇护。
第四十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富,书面承诺归各自所有,一方抚养子女,管理百科;付出许多义务,如协助另一方工作的人,离婚时有权恳求另一方赔偿,另一方应赔偿。
第41条离婚时,应按原来夫妻合家生活的债务偿还。未能配合财富还债者,或财富归各自所有,由双方达成债务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42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小部给予适当帮扶帮助。详细办法由双方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