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公开是指法院的审判和宣判停止,允许旁听,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讯问,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一律停止公开。”公开审讯要求,除法定评断阶段外,人民法院讯问刑事案件的全过程都要过户。但对于需要公开讯问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当选择适当的体规先期公布案件原因、被告人的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这样,许多人就可以及时获得审判信息,并到法庭旁听。按期宣判的案件也应在日期之前通知布告。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时应判处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千人规定,以下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王国奥秘的案件、涉及我幼小私生活的案件、开庭时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立功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一律宣告中止公开。使命与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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