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处罚的,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因私行收买烟叶的,可以征收烟叶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购买非法买的烟叶。(二)四行买入烟叶1000公斤以上,依法充公其非法买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第55条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处罚的,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没有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数量托运或者自行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处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非法运输的可以收买烟草专卖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充公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烟草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1件)的;2.被烟草专卖行政总监部分罚两次以上;3.违背烟草专卖行政责任人部分的监控调查者,依法抄录的;4。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人,5。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由没有烟草专卖企业同意的企业消费的,6.操纵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7。查处并参照操纵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的;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
(3)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但充公无准运证的单位、小我为运输的非法所得,可处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一百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四)将烟叶、烟成品超过邮政、异地照顾国务院有关部分规定的 *** 两倍以上,按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六条根据“烟草专卖法”第32条处罚的,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烟草专卖消费企业无承诺证消费烟草成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责令部分关闭,充公违法所得,处以消费的烟草成品价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处违法消费的胆子;公开销毁船成品。(二)没有烟草专卖消费企业应证的烟纸、滤棒,消费烟草用丝束或烟草公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责令部分停止消费,充公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消费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违法消费。公开销毁一个烟草专卖品。
第五十七条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没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承诺证经营烟草成品批发营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分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成品批发营业,充公违法所得,违法处以批发烟草成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第58条规定,依照“烟草专卖法”第34条处罚的,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未经特殊烟草专卖经营企业承诺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营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责令部分停止上述营业,充公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两个处以船以下罚款。
(二)未经特殊烟草专卖经营企业承诺证经营外国烟草成品购销营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责令其停止部分上述营业;充公违法所得,处违法经营的烟草成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九条经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团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之一项的规定,超越经营类别和地域类别,处分烟草成品批发营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分经营批发经营。责令停止并充公违法所得,处违法经营的烟草成品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获得烟草专卖零售承诺证的企业或者索纳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未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分充公非法所得;处接收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三条没有烟草专卖零售承诺证经营烟草成品零售业务的,在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或者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分的政见,停止烟草成品零售经营,违法所得责令充公处违法营运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第62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之一款销售非法消费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责令部分停止销售,充公违法所得,处非法销售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公开销毁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第63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没有得到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负责人部分颁布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事行跨省、自治区、曲辖市处置烟草成品批发营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发总额的10处以百分比以上20%以下的罚款。
第64条规定,本条例第28条,违反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向无烟草专卖承诺证的团员或者索娜供应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分充公非法所得,并处销售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之一款规定,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成品消费企业从烟草专卖消费企业取得承诺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承诺证的企业,取得卷烟纸、过滤棒、烟用线束,烟草公用机械的,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所购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66条规定,违反该条例第43条,免税进口的烟草成品,如不按规定存放于烟草成品保税仓库,可处烟草成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经营免税的香烟、雪茄小包、潮包中,未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负责人部分规定的专业标志的,可处非法营运总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第68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拍卖企业不向投标人停止资格核实,或者不承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分监督,拍卖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分对被拍卖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取缔烟草专卖品的资格。
第69条规定,“烟草专卖法”第30条,第三十一条之一款规定,部分烟草专卖行政责任人依法买入非法购进的烟叶或者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的,买价按照该烟草专卖品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