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性优势是操纵本身首先提出计划的优势,并为对方制造窘境,迫使对手承担本身。例如,在股东大会上,股东操纵煽动性优势,一提出计划,就其本身必须占有全数股份;如果全票通过,其他四股东可能被微弱赔偿;如果以4:1或3:2通过,反对的股东不会赔偿,孵化的股东被变相,如果2:3不通过,其本身将退出,本身持有的股份均分给附加的股东,如果1:4不通过(其他四人反对),则庇护原貌。
那个时候,其他股东一定会按照小我利益更大的原则一致通过。(一开始就想起来不难推理)煽动性优势是计划已经定好的,当本身实力薄弱需要作出决定时,一般的做法是先抛弃煽动性权力,把煽动优势变为后动优势。
比如三个人参加选举,支撑率分成10%、40%、50%,那时假设10%先摘动作,就可以马上被强敌消灭,所以要保有实力,连起来节制,不改进强者之争,另外两个人先下手灭一边,然后争取平分失败者的支撑比例当然也会扔出去,看起来占上风,但总比最后的正常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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