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续是指生前享有财富因灭亡而转移给别人的死者为被继续人;被继续人灭亡时遗留的财富为遗产;按照法令规定或者被继续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续人遗产的报酬继续人;继续人按照法令的间接规定或者被继续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续被继续人遗产的权力就是继续权。
在我国,遗产继续的体例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续,即被继续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续人继续本身的遗产;遗赠即被继续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度、集体,或者法定继续人以外的人;遗赠抚育协议即被继续人与抚养人订立协议,由抚养人承担被继续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续人的全数或部门财富在其身后转回抚养人所有。
该体例次要呈现在白叟无人奉养的情状下。;法定继续,即在上面三种情状都不存在的情状下,法令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挨次。
法令系统,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系统”,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数法令标准根据差别的法令部分分类组合而构成的一个呈系统化的有机联络的同一整体。
法令系统:凡是是指一个国度全数现行法令标准分类组合为差别的法令部分而构成的有机联络的同一整体。简单地说,法令系统就是部分法系统。部分法,又称法令部分,是根据必然原则、原则所造定的同类标准的总称。法系是指根据法在构造上、形式上、汗青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令理论的特征、法令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停止的根本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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