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遗产继续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续
被监护人有没有权继续监护人的遗产(人死了,才气说继续),起首要看当事人生前有没有遗嘱,假设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假设没有遗嘱,那要看被护人是不是监护人的子女了,(养子和有抚育关系的继子女以及当事人的非婚生子都是子女的范围。
)假设是的话,那就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续人。
二、遗产继续权的实现
继续权的实现,亦称为继续权的兑现,指继续人依法获得继续权后,根据法定继续或遗嘱继续的体例获得遗产的法令后果。继续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前提:
1、继续人在继续权主体的范畴内;
2、继续权人没有丧失继续权;
3、继续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损害国度、集体或者别人的合法利益。
《继续法》第2条规定,“继续从被继续人灭亡时起头。”要实现继续权,起首应明白本身能否具有继续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续。继续起头后,任何一方继续人均有权提出朋分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状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续诉讼。
三、遗产继续权的继续挨次
遗产继续挨次,是指被继续人灭亡后,继续人继续遗产的先后次序。
《继续法》第10条规定,“遗产根据下列挨次继续:
第一挨次:配头、子女、父母。
第二挨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续起头后,由第一挨次继续人继续,第二挨次继续人不克不及继续。没有第一挨次继续人继续的,由第二挨次继续人继续。”
《继续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次要奉养义务的,做为第一挨次继续人。
”在遗产继续中,被继续人立有遗嘱将其小我财富指定由法定继续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续,或者在遗嘱中明白将其小我财富赠给国度、集体或者法定继续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施行。此外,根据《继续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门根据法定继续打点:
(一)遗嘱继续人舍弃继续或者受遗赠人舍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续人丧失继续权的;
(三)遗嘱继续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灭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门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续挨次的明白为遗产的有序朋分供给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重视的是,在遗产的朋分中,应对峙男女平等,养老育幼、赐顾帮衬病残,以及互谅互让、连合敦睦的原则。即使是立有遗嘱的情状下,也应当对欠缺劳动才能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续人保留需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续份额。
此外,继续遗产应当了债被继续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了债债务以遗产的现实价值为限。超越遗产现实价值部门,继续人无了债义务,当然自愿了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