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取豪夺功和以讹诈财物为目标的绑架功都是以不法占有为目标,都是讹诈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是两者在立功对象、立功的行为表示和立功的主不雅心理方面均有差别:(1)立功对象差别。巧取豪夺功进犯的次要对象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进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力和其他权力,属于进犯财富功的一种;绑架功进犯的次要对象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力,同时进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进犯公民人身权力功的一种。
(2) 在立功的行为表示方面差别。巧取豪夺功是以将要施行的损害相威胁,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没有施行绑架行为;绑架功则是通过绑架人量,以交换人量为前提,逼人量亲朋交出财物。巧取豪夺功的威胁既能够是暴力损害,也能够长短暴力损害,且多是在以后某个时间付诸施行;绑架功则是以杀戮、危险人量相威胁,并且因为发出讹诈行为时人量已在其绑架掌握傍边,那种威胁内容随时都可能付诸施行,具有加害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巧取豪夺功一般是间接从被害人手中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绑架功则是从被绑架者的亲 。友或者所在组织处获得财物。(3)立功的主不雅心理也有差别。固然两功都只能由间接成心构成,而且以不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标,但两功的立功心理内容差别。巧取豪夺功的成心内容是希望通过对被害人威胁或者要挟的办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绑架功的成心内容是企图通过绑架人量,讹诈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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