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单元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立单元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搜集与索赔有关的材料;
(3)承包单元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立单元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契合规定的前提时予以受理;
(5)总监理工程师停止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元和建立单元停止协商;
(6)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元提交有关索赔陈述的进一步详尽材料的通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