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导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明白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导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与先辈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导者同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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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导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明白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导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与先辈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导者同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