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部
(1)题目。居中写明:“取保候审请书”。
(2)申请人身份,是律师的写明律师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以通信地址或联络办法。
2 、注释
(1)立功嫌疑人姓名及其涉嫌的案件。
(2)取保候审的理由。
(3)有包管人的,写明包管人身份,包罗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做单元及职务、住址等。
(4)包管:
①未经施行机关批准不得分开所栖身的市、县;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③不得以任何形式骚乱证人做证;④不得扑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发现被包管人可能发作或者已经发作违背上述四点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施行机关陈述。
3、尾部
(1)致送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查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那次要是看案件正处于哪一个阶段,假设是侦查阶段就应当向公安机关或查察机关申请;假设是审查告状阶段就应当向查察机关申请;假设是审讯阶段就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2)申请人、包管人签字。律师代书的,写明律师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申请人交纳包管金的,则不消写包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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