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供给的材料:
(一)患方提交素材:
1、患者身份证;
2、 患方陈说;
3、代办署理人拜托书;
4、 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病院就诊治疗查抄等病历原件。
(二)医疗机构提交素材:
1、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复印件);
2、 经治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医方辩论;
4、 医方代办署理拜托书;
5、 住院患者的病程笔录、灭亡病例讨论笔录、疑难病例讨论笔录、会诊定见、上级医师查房笔录等病历材料原件;
6、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查验陈述)、医学影像查抄材料、特殊查抄附和书、手术附和书、手术及麻醒笔录单、病理材料、护理笔录等病历材料原件;
7、夺救急危患者,在规按时间内补记的病历材料原件;
8、封存保留的输液、打针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查验资格的查验机构对那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查验陈述;
9、与医疗变乱手艺判定有关的其他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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