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变乱手艺判定的素材应当包罗住院患者的病例笔录、灭亡病例讨论笔录、疑难病例讨论笔录、会诊定见、上级医师查房笔录等病例材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查验陈述)、医学影像查抄材料、特殊查抄附和书、手术附和书、手术及麻醒笔录单、病理材料、护理笔录等病历材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打针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查验资格的查验机构对那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查验陈述;与医疗变乱手艺判定有关的其他素材。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材料由医疗机构供给;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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