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本人或者拜托的代办署理公司向移民局递交签证申请。
第二步,移民局的签证官根据审理守则来做出决定,原则批准或者是拒签。原则批准是指那个时候签证官会给你发一封预评估信,如今根本批准你的签证申请,请你起头付膏火、生活费、做体检等等。
第三步,学生不需要在一起头报名的时候就递交膏火,只是在收到移民局原则批准信之后再交膏火,能够制止学生假设在一起头交膏火又没有获得批准的情状下可能遭受的缺失。
第四步,当学生安放勤学费、生活费,做完体检,出具公证之后,签证官签发最初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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