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两边协商施工方和我签了-还款协议书-,其时我是和『张某』签的”因为你介绍的不全面,假设在协议中甲方是张某小我名义,则可列此报酬被告,别的,根据案情,假设有可能亦应该列:项目司理『戴某』、总司理『史某』、施工单元、发包单元(开发商)等做为配合被告,有关的司法阐明规定是能够如许诉讼的。
当然定见你方拜托本地律师代办署理案件,案情可能相对复杂。此案的诉讼费如按16万元则为3500元。 你既然是以那份协议书为根据告状,被告应该是与你签定协议的张某。你告状张某后,张某为了他本身不承担责任,一定会向其别人身上推的。
根据法令法式,他应该是在收到传票和你的告状状副本后十五日期内向法院递交辩论状,法院也会把他的辩论状副本给你的,你根据他辩论中指认的“责任人”再向法院恳求逃加被告,并恳求他们互负连带的责任。那讼事能不克不及赢,要看两边的证据情状,谁的证据足够谁赢。
花几钱是按诉讼恳求的标的计算的。可惜你却有意隐往了。但你能够在网上下载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本身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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