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标准公费出国留学机构办事活动,庇护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教导部造定了一些相关的规定,既《公费出国留学中介办事治理规定》。那么关于那《公费出国留学中介办事治理规定》包罗了些什么呢?下面为各人简单的介绍一下,供各人参考。
第一条、为庇护公费出国留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费出国留学中介办事的治理,造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费出国留学中介办事(以下简称中介办事)系指经批准的教导办事性机构通过与国外高档院校、教导部分或者其他教导机构协做,开展的与我国公民公费出国留学有关的中介活动。
第三条、申办中介办事营业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前提: 1、具有法人资格的教导机构或教导办事性机构; 2、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度公费留学政策并处置过教导办事性营业的工做人员; 3、与国外教导机构已成立不变的协做与交换关系; 4、有必备的资金,能在学生经济利益受损时保障其合法权益,按协议予以补偿。
第四条、公费出国留学中介办事属于特许办事行业。申办中介办事营业的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曲辖市教导主管部分提出申请,经审核附和后报教导部商公安部停止资格认定。通过资格认定的机构应当到本地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打点企业注销注册手续。同时到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出进境治理部分存案。
第五条、申办中介办事营业的机构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报送以下素材: 1、申请书; 2、法人资格证明; 3、办公前提、办公地点、营业人员情状; 4、与国外机构交换与协做情状; 5、资金和固定资产有效证明; 6、拟开展中介办事的营业范畴和方案等。
第六条、中介办事的营业范畴包罗:相关的信息和法令征询、代办进学申请、供给签证办事、停止出国前的培训等。 第七条、中介办事的次要对象为已完成高级中等教导或高档教导后申请公费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在校大专以上学生公费出国留学需契合《关于公费出国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教留[1993]81号)的规定。
中介办事机构的营业活动应当在当地区停止,开展跨省、自治区、曲辖市的营业活动需经教导部商公安部批准。 第八条、中介办事机构应当间接与国外高档院校和教导机构签定有关协做协议并报送所在地省级教导行政部分存案。 第九条、中介办事机构应当与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签定出国留学中介办事协议书,明白两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第十条、中介办事机构开展中介办事应当以培育提拔人才为目标,遵守国度有关法令、律例,贯彻施行公费出国留学政策,收费合理。 第十一条、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可持中介办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国外邀请函,依法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进境治理部分申办护照。此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在申办护照时应当同时出具本地教导主管部分的有关证明素材。
第十二条、发布有关公费出国留学中介办事告白,必需经省、自治区、曲辖市以上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批准。对不具备上述批准文件或与批准文件不符的告白,不得设想、造造、代办署理和发布。对违背上述规定的,由工商行政治理部分对有关责任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告白法》予以惩罚。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曲辖市教导主管部们会同公安、工商行政治理部分对当地区的中介办事机构施行治理和监视。对处置不法运营的中介办事机构,应当责令其期限整改;对形成严峻后果的,依法追查法令责任,同时报教导部商公安部批准后取缔其公费出国留学中介办事资格。
期限向工商行政治理部分申请打点登记注销,拒不打点的,依法撤消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本规定发布前已经有关部分批准(包罗已在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注册)可开展公费出国留学中介办事的机构应当停行响应营业,并按本规定从头打点审批手续。未经资格认定和企业注册的机构均不得以任何体例处置公费出国留学中介办事活动。
对私行开展此类营业的机构,由各地教导主管部分会同本地公安、工商行政治理部分依法查处。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教导部、公安部和国度工商行政治理局负责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