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导部国际协做与交换司造表,由我国驻外使馆教导(文化)处出具的证明素材,是出国留学申请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根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外正规高档院校和科研机构进修、学术拜候,而且持续在外栖身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做的留学人员。
不包罗在公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类进学预科班、语私塾进修语言的学生、留学半途投亲人员和在国(外公司企业及商务运营性部分研修和工做的人员。 打点流程和重视事项: 凡契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结业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打点,不成提早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进修功效单三个素材的原件、或进修、进修履历证明,到中国大使馆教导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假设已完毕学业,但是尚未获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获得学位(毕业)证书后拜托别人或者出国留学机构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毕业)证书及功效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打点。
本答复由科学教导分类达人 顾凤祥选举。
留学证明是在国外的中国使馆打点的,已经回国了就办不了.凭那个证明和其他素材在国内打点学历认证.没有的话向教导部分阐明,应该也是能够打点的. 其他所需材料到教导部留学办事中心网站上有,以及各省的打点点.
本答复被发问者和网友摘纳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