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欲转进的学校申请,并获得有效的进学答应(I-20);
2、向原就读学校的外籍学生参谋表白转学意愿;
3、在转进新学校课程起头后的15天内,缴交新的I-20及旧的的I-20给新校之外籍学生参谋;
4、新校之外籍学生参谋应在I-20的第三页、第四页签字(endorse),并在I-20的第一页(第三条C项transferfrom ___)说明原学校校名,将第三页、第四页交给学生保留;
5、在收到学生缴交的I-20三十天内,外籍学生参谋将I-20第一、二页缴交移民局材料处置中心(INSdataprocessingcenter),并将其影本寄给原校之外籍学生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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