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去除婚姻关系的夫妻两边所签订的、关于财富朋分、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头米饭钱以及子女抚育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需为书面形式,由夫妻两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注销治理部分承认,才具有法定效劳。
那是打点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注销条例规定,打点离婚手续时必需出具两边当事人配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以及对子女抚育、财富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内容
一、注销离婚是两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的表达;
二、子女与何方配合生活,未与子女配合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培育应承担的费用、付出的体例及期限;
三、配合财富的朋分(回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配合债权、债务的享有和了债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处理计划;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搀扶帮助的办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配合生活一方的探看权实行的体例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白的事项;
九、两边当事人的签名(盖印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造造的时间。
申请证明
《婚姻注销治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注销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配合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注销机关打点离婚注销。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配合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注销机关打点离婚注销。
打点离婚注销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素材: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成婚证;
(三)两边当事人配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打点离婚注销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素材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游览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以及对子女抚育、财富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打点离婚注销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注销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或者限造民事行为才能人的;
(三)其成婚注销不是在中国内地打点的。
婚姻注销机关应当对离婚注销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素材停止审查并询问相关情状。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育、财富、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置定见的,应当当场予以注销,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