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约必需由当事人两边亲身订立且意思表达实在。
2、婚约当事人两边不得有法定的婚姻障碍。如法令制止成婚的情形。但因为婚约自己并非婚姻,因而,定亲后又与别人成婚或反复定亲者均不构成法令上的重婚。
3、婚约不是成婚的必经法式。
4、婚约为非要式行为。当事人能够摘用各类体例定亲,凡口头、书面、仪式、交换信物等当事人承认的任何形式,都可视为婚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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