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察一体,又称“查察一体系体例”、“查察一体化”、“查察官一 体”,有时也称为‘‘查察一体主义”或者“查察_体原则”,是人们 对查察轨制中有关上命下从的权利运行体例的归纳综合。在查察学中,查察一体与查察官独立的对立同一构成了查察轨制所独有且最能反 映查察本能机能特征的原理。
大大都国度特殊是大陆法系国度把查察系 统和查察本能机能的一体化做为保障查察机关同一有效地行使查察权, 从而庇护国度同一和法造同一的轨制安放和查察活动的根本原则。在我国查察轨制中,查察一体既是行使查察权的原则之一,也 是查察机关的组织原则即指导体系体例的重要内容。
一般认为,查察一 体的根本内涵次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 在上下级查察机关和查察官之间存在着上命下从的指导 关系。在查察系统,它是指上级人民查察院对下级人民查察院的领 导、上级查察官对下级查察官的指导、更高人民查察院对处所各级 人民查察院和专门人民查察院的指导。
更高人民查察院的决定,地 方各级人民查察院和专门人民查察院必需施行;上级人民查察院的 决定,下级人民查察院必需施行。更高人民查察院能够撤销或者变 更处所各级人民查察院和专门人民查察院的决定;上级人民查察院 能够撤销或者变动下级人民查察院的决定。
在人民查察院内部,它 是指查察长对其他查察官的指导、上级查察官对下级查察官的指导 以及查察委员会对本院查察官的集体指导。(2) 各地和各级查察机关之间具有本能机能协助的义务。全国各 级查察机关是施行查察本能机能的同一整体,固然各地人民查察院、各 级人民查察院以及专门人民查察院都具有明白的管辖范畴,但是在施行查察本能机能的过程中,假设确实需要其他查察机关的协助,例 如,查询拜访取证、扣押等侦查办法和强逼办法的适用,响应的查察机 关有停止本能机能协助的义务。
那种协助有两种体例:一是代为施行有 关本能机能;二是协助其他查察机关的查察官在本辖区施行有关本能机能。(1) 查察官之间和人民查察院之间在职务上能够发作彼此承 继、移转和代办署理的关系。从查察官的角度来说,某查察官在施行职 务的过程中因故不克不及陆续施行职务或者查察长认为其不适宜陆续执 行某项本能机能,查察长或上级查察官有权指派其他查察官承袭或者代 理其职务,有关诉讼法式能够陆续停止,没必要从头起头。
那是查察 官职务与法官职务的重要区别之一。从查察机关的角度来说,上级 人民查察院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处置下级人民查察院管辖的案件, 也能够将本身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查察院打点;上级人民查察 院能够指定下级人民查察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查察院打点。
在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中,上命下从的指导关系是查察 一体的核心,本能机能协助以及职务的移转、承袭和代办署理是查察一体原 则的一定要求,也是查察本能机能和查察官职务的重要特征。准确理解 和适用查察一体事关查察权的行使体例和查察体系体例变革的开展方 向。
我们要安身国情和查察工做现实,进一步研究和摸索契合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查察轨制内在要求的查察一体的体系体例和工做机造,保 障查察权的有效和同一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