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品级轨制。它最早呈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度中仍然陆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地盘的几来确定分册封衔之凹凸,次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那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品级,地位更高。
那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崩溃期间,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处所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跟着封建关系的开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后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那公爵的满是王室成员。
十五世纪后才突破那老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品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殊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团结后,酿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随从,掌管军、民、财务大权,有时也出任父母官吏,封建轨制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品级。在英国,伯爵之衔汗青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更高的爵位。
那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度仕宦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度。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进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更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外是通俗的人",后来演变成"强有力的人"。其时,英国的那些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地盘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那并不是由国王分封。
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那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末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身后可由长子继续,末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身后其子不克不及秉承。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红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布衣两大部门。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别的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布衣,而非贵族;。